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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落实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 设备处  发布时间: 2023-02-23  浏览次数: 166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和上级管理部门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依据《郑州轻工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督管理办法》(郑轻大政〔2022〕80号)要求,现决定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督管理包括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监督管控。危化品申购必须符合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严禁谎报虚报,严禁超量购买和储存。

2.非管控化学品,申购人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非管控类化学品采购备案表》(见附件2),经使用管理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核后方能进行采购,并将该《备案表》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3.管控化学品采购实行逐级审批,程序如下:

1)申购人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管控化学品采购审批表》(见附件3),使用管理单位须严格控制采购数量,核实确保安全储存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该《审批表》经使用管理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提交实验室管理处进行校级审批。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报送公安部门审批,通过相应审批流程后方能实施采购。

4.由于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为确保学校各类危险化学品均纳入各级监管范围内,校内所有化学品采购进行财务报销时,都须根据采购种类提供《郑州轻工业大学非管控化学品采购备案表》或《郑州轻工业大学管控化学品采购审批表》,否则财务处不予报销。

5.使用管理单位主管负责人须严格审核化学品申购品类和用量用途,使用管理单位须依法依规分类管控本单位化学品,妥善存储、规范使用、依规处置,保证本单位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处于受控状态,保障师生安全和实验室环境安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 郑州轻工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督管理办法(郑轻大政〔2022〕80号).pdf

附件2 郑州轻工业大学非管控化学品采购备案表.docx

附件3 郑州轻工业大学管控化学品采购审批表.doc

附件4 管控类化学品目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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