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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 设备处  发布时间: 2022-04-07  浏览次数: 242

各学院(中心):

为做好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按照教育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学校印制了新版《郑州轻工业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和《郑州轻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和方法

1、学校各类各级实验室每个房间都需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配有《郑州轻工业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

2、40万元(含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和参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40万元以下仪器设备都需配有《郑州轻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

3、《郑州轻工业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和《郑州轻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须由相关实验技术人员或指导老师填写,记录本日常放置于实验室门口或仪器设备旁,便于记录和检查。

二、使用时间

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将于2022年4月起正式启用,各单位要做好旧版使用记录本的存档和新版使用记录本的启用工作。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组织实验室人员认真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确保记录内容的全面、准确、规范。

2、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是仪器设备管理的重要依据,具有记录、提醒、跟踪、证明等作用,能够强化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规范业务管理流程,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达到实现实验室仪器设备与大型仪器设备的精细化管理的目标。

3、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作为历史记录和凭证,方便各单位掌握仪器设备使用状况,同时可以对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进行统计,加强我校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将《郑州轻工业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和《郑州轻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送至各学院(中心)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张永霞

联系电话:8660829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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