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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2-2024年教学实验室与学科平台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库的通知


发布部门: 设备处  发布时间: 2021-07-23  浏览次数: 392

各学院(中心):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22-2024年财政规划及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4年财政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把编制我校2022-2024年教学实验室与学科平台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库申报范围。各学院(中心)2022年、2023年2024年拟利用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和河南省财政专项资金购置教学与学科建设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库原则上依托学院(中心)申报。为体现统筹规划、集中资金、重点使用、资源共享的原则,各学院(中心)每年只能申报1个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与1个学科平台实验室建设项目。跨学院的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库的申报工作,由该重点实验室及其依托的学院共同负责,以重点实验室的名义申报。

 

三、各学院(中心)申报的三年项目库要从学院(中心)教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求出发,组织专家从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论证,按需要的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制定三年计划,并填写附件一、附件三。

 

四、各学院(中心)要对申报的三年项目进行绩效预估,填写附件二。

五、各学院(中心)申报的2022-2024三年滚动项目库一定要注意与2021-2023三年滚动项目库的衔接,2022年、2023年项目原则上按照2021-2023三年滚动项目库进行申报,2024年为新增项目。

六、各学院(中心)要注意对2021年未被批准实施的项目进行重新论证,教学与学科建设确实需要的项目,要重新纳入2022-2024三年滚动项目库。

 

七、按照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和河南省财政资金使用要求,专项资金实行三年支出规划管理,每年向前延伸一年,在时间上实现滚动管理,以提高预算安排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202220232024年教学学科仪器设备购置将按照此三年项目库进行。不在2022-2024年教学学科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库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

 

八、请各学院(中心)高度重视,2021815日前完成论证、项目申报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的编写工作,并通过项目库申报系统上传。同时,将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816日前以邮件形式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邮箱:sbc@zzuli.edu.cn,联系人:王斌,联系电话:13938577042

九、学科建设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综合考虑学校实际情况,项目现状、外部政策环境、预算执行等因素,区分轻重缓急,形成学校2022-2024三年滚动项目库,进行申报与立项建设。

 

附件一: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附件二:项目绩效目标表.docx

附件三: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四:申报书写作要点建议.docx

 

 

 

 

学科建设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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