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以及郑州轻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郑州轻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办法》(郑轻实【2022】1号)要求,为确保校园的教学学科实验室安全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请各学院(中心)对院(中心)内教学学科实验室定期组织全面自查工作,检查内容请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版)》。
学院(中心)须重点摸排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具体整改实施方案,落实到人头。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处置是否到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等是否规范;水电燃气等开关阀门是否关闭等内容。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信息公开_厅文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