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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河南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设备处  发布时间: 2018-11-15  浏览次数: 750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贯彻落实《关于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467号)和《关于开展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抽查的通知》(教办高[2018]78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迎接河南省实验室安全抽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内容及重点

1抽查内容:实验室安全环境、安全标识、安全文化,危化品采购、使用、存放及相关账目,特种设备供货渠道、安全使用规范落实以及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应履行报备手续的有关情况等;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建设,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抽查重点: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特殊设备(主要是气体钢瓶)的使用管理

二、抽查时间及程序

1、抽查时间安排

河南省教育厅拟定于20181119日开始,原则上每个学校检查半天。

我校是教育厅现场检查的27所高校之一,抽查的具体时间由教育厅第二检查组另行通知。

2、抽查程序

1.查阅资料。查看学校自查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2.确定重点。选定若干实验室和危险品仓库、废弃物中转站等相关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3.现场检查。参照教高〔2018467号中实验室安全检查附表,对重点检查对象抽查。

4.意见反馈。检查组向高校反馈主要问题。

5.整改落实。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高校,要根据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

三、迎接实验室安全抽查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参照教高〔2018467号中实验室安全检查附表中的要求,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整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因设施条件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问题,应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上报主管部门。

2、各单位要按照实验室安全检查文件要求,注意实验室环境卫生及正常运行,认真准备相关背景材料目录清单,尤其是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特殊设备的实验室场地环境、使用管理及应急工作预案等方面的情况。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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