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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8-09-06  浏览次数: 373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46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校实验室安全,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查找堵塞安全漏洞,营造良好的实验实践教学环境和秩序,现就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主要包括五个方面: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教学实验室安全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教学实验室安全教育、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危险品和实验室处理情况;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立情况。

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教学实验室,是本次检查的重点。

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附表)。

二、检查办法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整改

各教学单位须制定自查方案,全面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及时完成整改。

自查整改总结和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见附表)于9月13日前电子稿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邮箱:sys@zzuli.edu.cn,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63627400。

(二)学校抽查

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进行抽查,采取查阅资料、随机走访等方式对教学实验室进行督查。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校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高校顺利开展实验教学和人才培养至关重要。各教学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增强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教学实验室安全。

(二)明确责任。各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对不履行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导致严重后果、酿成重大事故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和追究责任。

(三)加强建设。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教学单位要分级分类,逐项明确隐患整改要求,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引发事故。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9.6


附件: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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