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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设备处  发布时间: 2021-05-06  浏览次数: 290

各学院(中心):

2021年5月6日我校收到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本次检查,5月10日在全省高校全面展开,时间紧,任务重。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排查与整改实验室安全隐患,迎接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学校各类各级实验室。

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宣传、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与核材料管制、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十二个方面。

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二、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中心)自查自纠

各学院(中心)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须制定自查方案,全面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销账,完成闭环管理。

请各学院(中心)认真提交《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包括自查方案、整改方案、整改情况、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等内容)。

5月10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电子版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邮箱:sbc@zzuli.edu.cn,联系人:李燕燕,联系电话:86608292。

(二)学校抽查

在各学院(中心)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进行抽查,采取查阅资料、随机走访等方式对实验室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学院(中心)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切实增强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性、自觉性,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二)强化落实。各学院(中心)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到位。

(三)持续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整改,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pdf

附件2 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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