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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设备处  发布时间: 2019-12-09  浏览次数: 198

各学院(中心):

接河南省教育厅通知,十二月中旬,河南省教育厅将组织四个专家组对我省公办本科高校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为做好迎接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19 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教高函〔2019454 号)、《关于做好 2019 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19263 号)、《河 南 省 教 育 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安全〔2019820号)等文件精神 ,引导师生注重对实验室安全管理知识的学习与遵循。

二、本次检查抽查内容及重点

本次检查内容和重点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版),主要是实验室安全环境、安全标识、安全文化,危化品采购、使用、存放及相关账目,特种设备供货渠道、安全使用规范落实以及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应履行报备手续的有关情况;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建设,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特殊设备(主要是气体钢瓶)的使用管理

三、本次检查的程序

1.查阅资料。查看学校自查自纠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及记录、应急预案、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2.确定重点。检查组随机选定2个或以上重点实验室和教学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废弃物中转站等相关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具体名单由检查组现场决定。

3.现场检查。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版),对重点对象现场检查。

4.对主管实验室安全领导、实验室管理或实验教学教师以 及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测试。

5.反馈意见。检查结束时,检查组要向被检查高校反馈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6.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检查组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7.整改落实。检查结束15日内将学校整改报告以及学校最近一次全面自查明细(院系、实验室、房间、房间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隐患说明列表、隐患照片等)提交省教育厅高教处。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版)中实验室安全检查附表中的要求,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整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因设施条件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问题,应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各学院(中心)要按照实验室安全检查文件要求,注意实验室环境卫生及正常运行,认真准备相关背景材料目录清单,尤其是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特殊设备的实验室场地环境、使用管理及应急工作预案等方面的情况。


附件: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版).pdf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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