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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设备处  发布时间: 2019-07-11  浏览次数: 492

各学院、中心:

为做好我校2019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现将期末及暑期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

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期末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以不同形式,组织学习教育部2019522日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增强师生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严防暑期麻痹松懈思想。

二、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中心)要结合所属实验室特点,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人员假期对实验室值班的定期检查,制定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放假前,各学院(中心)要对所属的所有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和卫生清理,注意检查供电、供水管线是否老化;危险化学品、传染性病原微生物存放是否妥当;压力容器等设备是否安全;门窗锁扣是否完好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切实做好暑期防火、防盗、防雷、防爆、防雨、防风、防漏水、防中毒等各项安全工作。

(三)暑期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要封门,严禁人员进出;暑期停止运行的实验室,要切断电源、水源、气源,疏通排水地漏,关好门窗,妥善存放各种危险物品和贵重仪器设备,并安排值班人员定期巡查;暑期仍然运行的实验室及科研工作室,要责任到人,确保实验室安全。

(四)各学院(中心)要对暑期留校做实验的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指导教师要定期进行安全巡查。严禁学生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学生在实验室住宿。

(五)各学院(中心)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尤其要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细菌、病毒、放射源、实验危险废弃物等危险品的管理;做好气体钢瓶安全存放及防爆等安全措施。严禁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长时间进行科研实验,严禁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仪器设备(含空调)长时间运转。

三、认真组织,确保落实

各学院(中心)要认真组织贯彻,责任落实到人。由于责任不落实、检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教育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暑假期间将不定期深入到各实验室进行巡查,检查各学院(中心)贯彻落实情况。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710

附件: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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