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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设备处  发布时间: 2019-01-11  浏览次数: 583

各二级学院(中心)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8216 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办安全〔20194号)文件要求,全面排查和整治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汲取北京交通大学“12.26”实验室爆炸事故教训

20181226934分,北京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2号楼一实验室发生爆炸,消防部门立即调派8个消防中队、30部消防车赶赴事故现场处置。同时,市公安、应急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和海淀区政府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1020分,火情得到控制。经核实,北京交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系学生在学校东校区2号楼环境工程实验室,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实验期间,实验现场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名参与实验的研究生(2名博士。1名硕士)死亡。初步调查表明,该事故为实验操作不当造成的镁粉、活性炭等燃爆事故,过火面积60平方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孙春兰和国务委员王勇分别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彻查事故原因。

据统计,近10年来全国高校共发生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14543起,死亡29人。

二、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构建安全的实验室环境,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三、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1、检查范围: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各类实验场所,包括各类公共实验室(含教学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教师科研实验室及其他校内实验室等。

2、检查内容:实验室日常管理情况;实验室安全环境、安全标识、安全文化;危化品采购、使用、存放及相关账目,特种设备供货渠道、安全使用规范等;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和特殊设备(主要是气体钢瓶、压力锅等)的使用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中心)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各二级学院(中心)及相关单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整理,一般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及时上报,限期整改,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3、各二级学院(中心)及相关单位要以这次实验室安全检查为契机,认真梳理各实验室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建立科学的安全应急预案。

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要深入各二级学院(中心)及相关单位进行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抽查,督促各二级学院(中心)及相关单位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保卫处

                                                                                                         2019年元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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