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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6-01-21  浏览次数: 683

各二级学院(中心):

    寒假将至,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人员及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假前要组织人员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要求,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查隐患、堵漏洞,防止失窃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2、各二级学院(中心)自查后,对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需贴封条。放假期间确因科研等工作需要使用实验及仪器设备的,使用人需提出申请并落实安全责任制,二级学院要做好备案,假期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和检查;使用人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落实登记制度;严禁因天气寒冷违规使用电器,违禁取暖,正确使用空调,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存放个人物品;特别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及易制毒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要妥善管理。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中心)领导、各实验室(中心)主任作为安全负责人,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细化责任,认真做好放假前及放假期间所属实验室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学院及管理部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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